为进一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减少就诊环节,使门诊疑难杂症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我院拟推出多学科联合门诊。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多学科联合门诊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门诊部、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
2、多学科联合门诊开诊时间采取预约,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开诊地点设在南院二楼东区多学科联合门诊诊室。
3、由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副高及以上职称临床药师组成多学科联合诊疗小组,具体实施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工作。
二、就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患者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门诊的疑难病患者。
4、门诊患者自愿申请,经甄别符合就诊多学科联合门诊条件者。
三、就诊流程
1、对需多学科联合门诊诊治的患者,由首诊专科医师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填写会诊预约单。
2、患者或家属持会诊预约单到门诊部进行预约,办理相关手续。由门诊部通知多学科联合门诊安排相关事宜。
3、多学科联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在接受申请后一般24小时之内安排会诊确定会诊人选及时间,通知会诊专家及患者(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4、会诊病人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四、会诊管理
1、会诊由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由首诊专科医师报告病历与诊疗经过,并在会诊过程中做好会诊记录。
2、出席多学科联合门诊的专家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参加每例会诊的专业科室不得少于3个,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
3、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
4、会诊专家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专家集中讨论时,根据需要,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5、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综合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6、多学科联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对延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就诊流程)